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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2-10

【公告】修正「公共藝術設置辦法」

文化部於111年2月8日修正公共藝術設置辦法,主要修正重點為公共藝術辦理經費編列、管理維護計畫、經費納入基金或專戶、獎勵措施、條次變更等,以提供更為詳實之公共藝術辦理規範。文化部新聞稿 https://www.moc.gov.tw/information_250_142965.html